大家都知道,我國的相關法律對于貨車載重是有一定的規定的。那些有超載行為的,是會受到一定的處罰的。為了讓大家知道貨車超載的處罰是怎樣的,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整理一些關于貨車超載處罰新標準的相關知識,希望可以解除大家的疑惑。
1、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未達30%的,扣留機動車,卸載,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、記3分;
2、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30%以上不足100%的,扣留機動車,卸載,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、記6分;
3、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準100%以上的,扣留機動車,卸載,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、記6分。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:
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,嚴禁超載;載物的長、寬、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,不得遺灑、飄散載運物。
第九十二條規定:
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,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。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,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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